本報訊 (記者傅江平)為促進居民節電,深圳有望在明年底出臺民用建筑能耗定額標準,超標準用電將征收附加費。
據了解,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建筑節能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該市主管部門將根據建筑物的類別、使用功能和規模等,制定民用建筑用電定額標準。預計該定額標準將在2009年底公布,屆時,建筑物能耗標識制度也將同步實施。
同時,深圳市已經開展了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試點,總節能率可以達到66%。據了解,目前,《深圳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實施方案》正在起草之中,爭取在今年年底發布實施。為推進這項工作,該市正在探索制定對財政支持單位節能改造實行補貼、對社會項目節能改造進行貸款貼息等激勵政策。此外,該市還將借鑒國外經驗,實行綠色建筑分級認證制度,率先在光明新區實踐,力爭將光明新區打造成全國首個綠色建筑示范區。《中國質量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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