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實習生 李嬌艷
“原價28的袋裝鮮奶現價20了!”隨著伊利促銷員的大聲招呼,原本堆積如山的鮮奶在半天內已經銷出去了一大半,旁邊的蒙牛同樣也是買一箱送三袋,放眼望去,乳制品特價、打折等促銷活動正如火如荼地開展。去年行業實施的“禁贈令”已經夭折。
據悉,2007年7月23日起,由伊利、蒙牛、三元、光明等乳品企業一起聯合簽署發布的《乳品企業自律南京宣言》率先在北京、哈爾濱市場實施,此后逐步向全國大城市推廣。在宣言中,明確提到了“反對捆綁銷售、特價銷售等低于成本價銷售的惡性競爭行為,保障市場規范和有序競爭,謀求共同發展的局面。”宣言的初衷是為了規避惡性競爭,奶賤傷農。“禁贈令”剛發布時,各大乳品公司競相發布通告,禁止捆綁等銷售行為,但3個月后,各大媒體就陸續報道了行業中已經有企業不遵守此約定,“禁贈令”處于尷尬境地,一年后,“禁贈令”已悄然退出市場。
“禁贈令”出臺之初就有很多專家質疑這種做法,稱是變相的價格聯盟,但是當時北京奶業協會理事長范學珊表示,這是一種企業的自律行為。企業自律行為并非結成價格聯盟變相提價,也不是行業價格壟斷的行動,而是促使企業回到正常競爭的軌道上。但是從法律角度,北京博盟律師事務所律師雷海強告訴筆者,本質上這還是價格聯盟。價格聯盟實質上就是變相的壟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1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發改委制定的《關于制止價格壟斷行為暫行規定》也規定:經營者不得通過相互串通或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操縱市場價格,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北京博盟律師事務所律師雷海強說,贈送本身是一種合法的促銷打折活動,不屬于不正當競爭,而《乳品企業自律南京宣言》這種本身企業自律行為,反對無序競爭、惡性競爭是無可厚非的。但因其無法律效力,企業迫于市場壓力“出爾反爾”也屬無奈。
近日,筆者走訪了北京華聯明光村店等超市,促銷員告訴筆者“有一段時間是禁止捆綁,但是后來又開始了,無所謂誰先誰后,如果誰家促銷了,而你沒有促銷,那肯定賣不出去啊!”也有不少消費者問,不是禁止捆綁銷售了么?但最后,消費者還是興高采烈地拿著打折促銷的乳制品回家。“有促銷的當然買促銷的,便宜啊!”大部分的消費者都這樣說。促銷員還告訴筆者,不一定是快到期的才打折,有時候新來的貨也打折。筆者注意到,剛出廠兩天的鮮奶已經捆綁銷售了。
某超市的主管告訴筆者,乳制品一般都是廠商在搞促銷活動,商場只是配合,至于“禁贈令”,他說:“那已經是過去式了”。筆者試圖聯系企業和奶業協會的相關的負責人,但都不愿提及此事。《中國質量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