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項服裝新國標開始實施
更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本報訊 (記者徐建華)從全國服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獲悉,自2010年1月1日起,《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褲》、《領帶》等10項服裝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很多標準都是首次對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甲醛等提出了明確要求,不僅比以前更加符合安全性能的要求,對我國服裝貿易也將起到積極的推動和保護作用。
據了解,10項國標中有6項標準為新制定的標準,4項標準為修訂標準。其中《服裝防雨性能要求》、《涂層服裝抗?jié)窦夹g要求》、《工作服防靜電性能的要求及試驗方法》、《機織熱熔粘合襯》、《機織學生服》為首次發(fā)布,將在各自產品的生產實踐中起規(guī)范和指導作用。《領帶》技術內容經過修訂后,從行業(yè)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從而進一步規(guī)范我國領帶市場。另外,《服裝號型-兒童》、《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褲》為我國服裝行業(yè)重要的基礎標準和產品標準,是規(guī)范和指導我國服裝生產和銷售的重要依據,經修訂后,將對我國服裝貿易起到積極的推動和保護作用。
記者注意到,《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褲》、《領帶》等新國標,都對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甲醛等指標作出了明確要求。作為修訂標準,《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褲》等都新增了對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或者甲醛、異味等方面的要求。“服裝標準安全性技術內容主要依據國標《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內容,但嬰幼兒服裝、睡衣套等標準還有一些特別的要求,為保護人體安全而考慮。”多項標準的起草者之一、全國服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許鑒說。
按照國標《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服裝被分成A、B、C三類,A類為嬰幼兒用品,B類為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C類為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三類產品的甲醛含量分別不高于20mg/Kg、75 mg/Kg和300 mg/Kg,pH值分別為4.0~7.5、4.0~7.5和4.0~9.0,不能有異味。
青年學者、化學博士周新文告訴記者,正常人皮膚表面的pH值為酸性,大約在4.5至6.5之間。通俗一點講,皮膚的pH值就是皮膚分泌的汗腺和皮脂形成的一層皮膜附在皮膚上,對皮膚有很好的保護作用,可防止細菌侵入,又能防止皮膚干燥,并賦予皮膚彈性。如果服裝的pH值過高,會刺激皮膚,甚至引發(fā)皮膚感染。皮膚若長期接觸甲醛,會使皮膚干燥,其溶液可能引發(fā)皮炎、皮膚瘙癢等癥狀。
據悉,與原標準相比,《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都按照國標《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增加了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異味等考核、水洗后尺寸變化率、面料撕破強力等要求。此外,新國標還修改了標準的適用范圍,補充了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和產品使用說明的內容,修改了外觀疵點的內容、紕裂的考核要求、成品質量缺陷和單件外觀判定內容,增加了耐皂洗色牢度、耐濕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的考核要求等。
《西褲》新國標不僅修改了標準名稱,增加了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異味等規(guī)定,還修改了色差、外觀疵點、縫制等技術要求,增加了耐皂洗、耐水、耐汗?jié)n、耐濕摩、耐光等色牢度規(guī)定和水洗尺寸變化率、洗滌后扭斜率、撕破強力等考核要求,補充和完善了成品的質量缺陷判定依據和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成品使用說明的內容。
從行業(yè)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以后,《領帶》國標更關注產品健康,增加了對領帶成品中甲醛含量、pH值、異味以及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指標的強制性考核要求。國標同時強調,領帶成品的規(guī)格必須以厘米為單位進行標注,便于購買者清楚了解所購領帶的尺寸。
周新文指出,可分解芳香胺是一種染料,一些生產者為降低成本,增加紡織物的色彩艷麗程度,而將其添加到紡織產品中,而這種染料不但易被人體吸收,且易誘發(fā)病變。《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