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四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失信政府機構相關人員責任追究機制的通知》,對“新官不理舊賬”違約毀約行為,依法支持企業的合理訴求,追究政府相關人員責任。
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整治政府機構失信問題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山東提出,各地應高度重視“新官不理舊賬”等政務失信問題,建立健全政務信用記錄,完善守信踐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形成政務信用管理體系。各地還要嚴格履行合法約定義務,將“新官不理舊賬”違約毀約等失信問題作為整治重點,追究責任,懲戒到人。
山東要求,出現失信問題的政府機構,在盡快完成整治的基礎上,要深刻剖析發生失信問題的根源,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構建政務誠信長效機制。對出現“新官不理舊賬”違約毀約等失信問題的政府機構,由發展改革部門根據調度了解的情況,對發現的有關問題及需要追責問責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據悉,對“新官不理舊賬”違約毀約等政務失信問題,自今年下半年開始,山東已建立重點調度制度。目前,納入重點調度范圍的包括工信部門依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確定的失信懲戒名單、人民法院公開發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發展改革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監測發現的政務失信重大輿情事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