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信用機制對優化營商環境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作用,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平頂山市將開展為期一年的信用提升行動。
據介紹,推行事前失信警示提醒是該行動的一大亮點。對信用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平頂山市將采用電話告知、短信提醒、信函提示、上門走訪等方式,對市場主體進行信用風險提示和指導,將失信處置由事后懲戒向事前預防延伸。除重點領域、重點事項外,還將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相結合,按不同信用風險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信用風險低的市場主體進一步減少抽查比例和頻次,實現“無事不擾”。
行動中,平頂山市將在加強信用修復指導、優化信用修復服務、幫助失信市場主體重塑信用、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的基礎上,建立信用懲戒緩沖機制。對因受疫情等影響未在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經營但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聯系的,公示一般信息錯誤以及財務信息錯誤但不存在主觀故意且未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允許市場主體修改,不直接作為弄虛作假情形處理,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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