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長沙市住建局獲悉,《長沙市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印發,并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辦法》,市住建局將全面推進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范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行為,構建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在長沙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活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含居間、代理、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含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經紀服務人員),對其信用信息的采集、評分、評級、發布和使用等信用管理工作,適用該《辦法》。信用信息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活動過程中產生的能夠用以分析、判斷其信用狀態的客觀信息。
“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從業行為進行評價,一方面有利于建立評價機制,形成行業優勝劣汰的良性機制;另一方面能夠方便客戶通過了解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相關情況,來選擇為自己服務的機構和從業人員。”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由基礎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組成。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將實行信用評分評級制度,根據分值設置四個等級。中介協會將對從業人員開展信用評分評級,市住建部門采集從業人員信用評分評級結果,并計入個人信用檔案。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推送相關政府部門、行業組織及單位,建立信用聯合獎懲機制。
《辦法》明確,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在取得營業執照后30日內辦理機構備案及從業人員實名登記手續。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信息檔案建立后,發放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卡。市住建部門通過“長沙市住建行業誠信一體化監管平臺”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及信用評分評級進行公示,方便市民查詢。客戶可通過機構在門店、售樓部公示的機構信息卡、從業人員信息卡復印件掃碼查看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的信用;也可要求從業人員出示從業人員信息卡掃碼查看。
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是《辦法》的主要內容之一,明確對信用良好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從業人員優化行政監管;在實施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中給予優先辦理、信用承諾、容缺辦理等便利措施。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從業人員多次出現不良信用信息或信用等級為D級時,由市住建部門約談房地產經紀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多次出現不良信用信息且拒不整改的,暫停房源核驗、網上簽約資格,直至完成整改。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長沙先后建立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入網和人員實名登記制度以及交易房源信息核驗和發布制度,全市已有2649家房地產經紀機構在網簽平臺辦理入網手續,對26023名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進行實名登記,實現對已交易(出租、出售)的房源可以倒查到發布該房源信息的具體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從而初步實現了對存量房交易從房源發布到合同簽訂整個交易過程的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