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國家質檢總局在其官網發布公告,通報了國內生產的日用消費品、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工業生產資料等23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涉及包裝膜、酒瓶、空氣調節機、太陽能熱水器等民生產品。
關于食品用復合塑料包裝膜、袋產品,本次共抽查了160家企業生產的160批次食品用復合塑料包裝膜、袋產品,發現1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其中,標稱為利樂包裝(北京)有限公司今年5月10日生產的一種液體食品包裝用塑料復合膜抽查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項目為透氧率。
關于酒瓶產品,本次共抽查了106家企業生產的12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9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涉及抗沖擊、耐內壓力、內表面耐水性項目。其中,標稱為新疆高密盛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烏蘇分公司的一家企業,今年5月14日生產的啤酒瓶,抗沖擊、耐內壓力兩項不合格。
關于單元式空氣調節機產品,共抽查了27家企業生產的27批次單元式空氣調節機產品,抽查發現兩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其中,江蘇春蘭空調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Chunlan牌單元式空調機抽查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項目是制冷量。廣州日立冷機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日立水冷柜式空調在制冷量、能源效率等級項目上不合格。
關于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共抽查了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依據GB/T 19141-2011《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條件》、GB 26969-2011《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等標準要求,抽查結果顯示7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其中,重慶奧普太陽能熱水器有限責任公司5月2日生產的熱水系統,在外觀、貯熱水箱、熱性能、能效等級四方面不合格。
質檢總局已責成相關省份質監部門對抽查中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抽查結果和涉及到的具體產品等信息可在質檢總局網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