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76號
質檢總局關于公布2013年快熱式電熱水器等3類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結果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規定,2013年,質檢總局對快熱式電熱水器、輪胎式裝載機和液壓挖掘機3類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現將抽查結果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快熱式電熱水器共抽查了浙江、福建、廣東3個省48家企業生產的48批次產品,主要依據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1-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快熱式熱水器的特殊要求》等標準要求,對輸入功率和電流、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條的試驗)、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以及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固體絕緣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結果有4家企業生產的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輪胎式裝載機共抽查了江蘇、安徽、福建、山東、河南、廣西、四川7個省、自治區29家企業生產的29批次產品,主要依據GB 25684.1-2010《土方機械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25684.3-2010《土方機械 安全 第3部分:裝載機的要求》等標準要求,對司機操作位置、司機的操縱裝置和指示器、轉向系統、制動系統、報警裝置及安全標志(安全標簽)、發射噪聲、保護措施及裝置、電氣和電子系統、燃油箱和液壓油箱、防火、穩定性等11類3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結果有3家企業生產的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液壓挖掘機共抽查了上海、江蘇、安徽、福建、山東、湖南6個省、直轄市10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產品,主要依據GB 25684.1-2010《土方機械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25684.5-2010《土方機械 安全 第5部分:液壓挖掘機的要求》等標準要求,對司機操作位置、司機防護、司機座椅、司機的操縱裝置和指示器、轉向系統、制動系統、報警裝置及安全標志(安全標簽)、發射噪聲、保護措施及裝置、電氣和電子系統、壓力系統、燃油箱和液壓油箱、防火等13類4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結果有1家企業生產的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針對本次抽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質檢總局已責成相關?。ㄗ灾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進行處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3年快熱式電熱水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
2. 2013年輪胎式裝載機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
3. 2013年液壓挖掘機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
質檢總局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