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河北、山西、黑龍江、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等9個省、直轄市73家企業生產的73批次防爆接線箱(盒)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3836.1-2010《爆炸性環境 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GB3836.2-2010《爆炸性環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GB3836.3-2010《爆炸性環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等標準規定的要求,對防爆接線箱(盒)產品的產品標志、接地連接件、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溫度測定、抗沖擊試驗、電纜夾緊試驗、引入裝置密封性能試驗、隔爆接合面參數、外殼耐壓試驗、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抗沖擊試驗、電纜夾緊試驗、外殼耐壓試驗、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