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蘇、福建、廣東等5個省、直轄市10家企業生產的18批次筆記本電腦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 4943.1-2011《信息技術設備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9254-2008《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等標準規定的要求,對筆記本電腦產品的結構檢查(開機功能)、功能和性能、電源適應能力、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接地導體及其連接的電阻、工作溫度下限、儲存溫度下限、電源端子傳導騷擾、電信端口的傳導共模騷擾、輻射騷擾、諧波電流發射、靜電放電抗擾度、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浪涌(沖擊)抗擾度、工頻磁場抗擾度等1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的18批次筆記本電腦產品全部符合標準的規定。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