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江蘇、福建、廣東等3個省29家企業生產的29批次信息技術設備用不間斷電源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4943.1-2011《信息技術設備的安全》、GB9254-2008《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GB17625.1-2012《電磁兼容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GB/T14715-93《信息技術設備用不間斷電源通用技術條件》等標準規定的要求,對信息技術設備用不間斷電源產品的標記與說明、電氣間隙與爬電距離、接觸電流、抗電強度、接地電阻、額定輸出功率、負載功率因數、輸入電壓、輸入頻率、輸出電壓、輸出頻率、波形失真、效率、過載能力、備用時間、切換時間、噪聲、低溫工作試驗、高溫工作試驗、濕熱工作試驗、傳導騷擾、輻射騷擾檢驗、諧波電流發射等2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1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過載能力、備用時間、額定輸出功率、負載功率因數、切換時間、電氣間隙與爬電距離、接地電阻、抗電強度、傳導騷擾、輻射騷擾、諧波電流、標記與說明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