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關于2015年床上用品等37種
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015年6月至9月,質檢總局組織開展了床上用品等37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紡織品、農業生產資料、機械及安防、電工及材料、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等5類產品。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本次共抽查2734家企業生產的2747批次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經檢驗,2468家企業生產的2481批次產品合格,監督抽查合格率為90.3%;檢出26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9.7%。其中,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摩托車輪胎、汽車內飾材料、緩釋肥料、飼料粉碎機和實木地板等6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0;床上用品、皮鞋、汽車輪胎、安全網、機動車輛制動液、農業用尿素、船用救生衣和溶劑型木器涂料等8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于5.0%;永磁直流電動機、防火門、汽車傳動帶、汽車安全帶、汽車用制動器襯片、消防水帶、消防應急燈具、地坪涂裝材料、玉米聯合收割機、服飾、運動服裝及針織泳裝等11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介于5.0%至10.0%之間;旅行箱包、三相異步電動機、小型斷路器、電力變壓器、復合外套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防爆電氣設備(防爆開關)、光伏并網逆變器、器具開關、鍘草機(青飼料切碎機)、潛水電泵、建筑用夾層玻璃和簇絨地毯等12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于10.0%。
(二)拒檢情況。在本次抽查中,共有5個省(市)5家生產企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監督抽查。分別是:廣東省的肇慶廣惠地毯化纖制造有限公司在簇絨地毯抽查中拒檢;山西晉江水泵制造有限公司在潛水電泵抽查中拒檢;上海金玉樹避雷器制造有限公司在復合外套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抽查中拒檢;浙江省的樂清市華奧電子有限公司在器具開關抽查中拒檢;山東勇馬重工有限公司在玉米聯合收割機抽查中拒檢。
(三)按企業生產規模劃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業數分別占抽查企業總數的16.0%、24.0%、60.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5.1%、8.5%、11.5%。
(四)按照抽查企業數劃分,5類產品抽查比例見下圖:
日用及紡織品抽查了757家企業生產的757批次產品,包括床上用品、服飾、旅行箱包、皮鞋、運動服裝及針織泳裝5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9.6%。農業生產資料抽查了267家企業生產的267批次產品,包括緩釋肥料、尿素、潛水電泵、飼料粉碎機、玉米聯合收割機、鍘草機6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4%。機械及安防產品抽查了819家企業生產的832批次產品,包括安全網、船用救生衣、防爆電氣設備、防火門、機動車輛制動液、摩托車輪胎、汽車傳動帶、汽車安全帶、汽車輪胎、汽車內飾件、汽車用制動器襯片、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消防水帶、消防應急燈具14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4.9%。電工及材料產品抽查了455家企業生產的455批次產品,包括電力變壓器、復合外套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光伏并網逆變器、器具開關、三相異步電動機、小型斷路器、永磁直流電動機7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8.0%。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抽查了436家企業生產的436批次產品,包括簇絨地毯、地坪涂裝材料、建筑用夾層玻璃、溶劑型木器涂料、實木地板5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4%。
(五)本次抽查的主要特點。一是加強對發證產品監督。本次抽查的37種產品中,涉及11種工業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11種國家強制性認證管理產品,占抽查產品類別總數的59.5%,抽查企業數和批次數均超過了總數的50.0%。二是加大跟蹤抽查力度。本次抽查的37種產品中,除服飾、光伏并網逆變器等5種產品為首次開展國家監督抽查,其余32種產品均對以往抽查不合格企業開展了跟蹤抽查。三是突出抽查集中產區。結合產品區域分布特點,對床上用品、旅行箱包、皮鞋、防火門、機動車輛制動液、摩托車輪胎、汽車傳動帶、器具開關、小型斷路器、簇絨地毯、地坪涂裝材料、溶劑型木器涂料、實木地板等產品集中產區的生產企業均進行了重點抽查。
(六)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本次抽查共發現266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質量問題包括:運動服裝的纖維含量不合格,服飾產品中的色牢度不合格,床上用品的纖維含量不合格,皮鞋的成鞋耐折性能不合格,旅行箱包的振蕩沖擊性能不合格,尿素的縮二脲不合格,鍘草機的動(定)刀片硬度不合格,潛水電泵的效率不合格,玉米聯合收割機的耳位噪聲不合格,防爆電氣設備的隔爆接合面參數不合格,防火門的耐火性能不合格,汽車輪胎的外緣尺寸斷面寬不合格,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的指定摩擦系數允許偏差200℃降溫不合格,汽車傳動帶的尺寸-節線長極限偏差不合格,汽車安全帶的帶感2.0g不合格,機動車輛制動液的蒸發性能不合格,安全網的耐沖擊性能(密目網)不合格,消防水帶的附著強度不合格,消防應急燈具的接地保護不合格,船用救生衣的浮力及浮力損失不合格,電力變壓器的溫升試驗不合格,復合外套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的大電流沖擊耐受試驗不合格,永磁直流電動機的絕緣電阻不合格,三相異步電動機的效率測定不合格,器具開關的耐久性不合格,小型斷路器的運行短路能力不合格,光伏并網逆變器的過/欠壓保護不合格,溶劑型木器涂料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不合格,地坪涂裝材料的可溶性重金屬質量分數(鉛) 不合格,簇絨地毯的背襯剝離強力不合格,建筑用夾層玻璃的耐熱性不合格。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床上用品。共抽查了10個省(市)159家企業的159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8%,與上次抽查相比基本持平。抽查檢驗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和纖維含量等8個項目。經檢驗,共有6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問題集中在纖維含量、pH值、耐干摩擦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和耐堿汗漬色牢度等項目不合格。本次重點抽查的集中產區包括廣東、浙江、江蘇和北京,分別抽查了35批次、31批次、25批次和23批次,不合格檢出率分別為5.7%、0、8.0%和0。
(二)運動服裝及針織泳裝。共抽查了10個省(市)200家企業的20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2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纖維含量、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光汗復合色牢度、耐海水色牢度、耐氯化水(游泳池水)色牢度和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彈性回復率等12個項目。經檢驗,共有11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纖維含量、pH值、色牢度等項目不合格。纖維含量不合格是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本次抽查集中產區廣東、福建和江蘇,分別抽查55批次、38批次和34批次,不合格檢出率分別為12.7%、5.3%和0。
(三)皮鞋。抽查了9個省(市)120家企業生產的12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4.2%,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6.6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剝離強度、耐磨性能、成鞋耐折性能、鞋跟結合力、鞋幫拉出強度、成型底鞋跟硬度、勾心硬度、勾心抗彎剛度等8個項目。經檢驗,共有5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耐磨性能、成鞋耐折性能、成型底鞋跟硬度和勾心抗彎剛度項目不合格。本次抽查在集中產區浙江省和四川省,分別抽查了28批次和31批次,不合格檢出率分別為3.6%和0。
(四)服飾。抽查了10個省(市)160家企業生產的16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6%。其中襪子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4%,圍巾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8.7%,領帶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0。本次是對服飾產品首次開展的國家監督抽查,檢驗了服飾產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色牢度、耐堿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纖維含量、橫向延伸值等10個項目。其中,纖維含量僅針對圍巾產品和領帶產品,橫向延伸值僅針對襪子產品。經檢驗,共有9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纖維含量、 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汗色牢度、耐堿汗牢度和橫向延伸值等項目。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浙江省的69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9%。
(五)旅行箱包。抽查了7個省(市)118家企業生產的118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箱包生產企業總數的12%。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5.6%,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8.1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旅行箱包的拉桿耐疲勞性能、行走性能、振蕩沖擊性能、耐沖擊性能、拉鏈平拉強力、縫合強度、箱(包)鎖、旅行包面料摩擦色牢度、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9個項目。經檢驗,共有4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涉及行走性能、振蕩沖擊性能、耐沖擊性能、縫合強度等,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振蕩沖擊性能項目不合格,共有42批次的產品振蕩沖擊性能項目不合格。造成振蕩沖擊性能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產品的拉桿安裝工藝存在缺陷、拉桿或提把質量不過關,包體面料質量差或縫制結構不合理、部分硬箱箱體塑料材質脆性較大等。本次抽查了集中產區廣東省的52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3.1%;重慶和四川區域共計抽查了22家企業生產的22批次產品,僅有3批次產品合格。
(六)消防水帶。抽查了14個省(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的9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8.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試驗壓力下狀況、爆破壓力、軸向延伸率、直徑膨脹率、扭轉方向、黏附性、附著強度、熱空氣老化(爆破壓力、附著強度)等9個項目。經檢驗,共有5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爆破壓力、附著強度和熱空氣老化等項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產區江蘇和福建,分別抽查了24批次和13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8.3%和0。
(七)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抽查了14個省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量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50%。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對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產品的20℃噴射性能檢查、滅火劑充裝量檢查、結構檢查、水壓試驗、爆破試驗、滅火劑檢驗等12個項目。經檢驗,本次抽查未檢出不合格產品。
(八)防火門。抽查了4個省(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防火門產品的耐火性能、門扇質量、啟閉靈活性、可靠性、門扇開啟力和防火合頁的耐火性能等6個項目。經檢驗,有4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門扇開啟力、耐火性能項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產區浙江省的3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7%。
(九)消防應急燈具。抽查了11個省(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消防應急燈具企業的2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0.8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熒光燈應急燈具不使用啟輝器、應急標志燈具表面亮度/應急照明燈具應急狀態光通量、應急工作時間、性能試驗、充放電性能、轉換電壓性能和充、放電耐久性能等11個項目。經檢驗,共有3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應急標志燈具表面亮度、應急工作時間、充放電性能、接地保護和防護等項目不合格。與上次抽查結果對比,接地保護項目不合格率上升了8.2%;應急標志燈具表面亮度、充放電性能和結構等項目不合格檢出率均有所下降。本次在集中產區廣東省,共抽查了24家企業的24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4.2%。
(十)汽車輪胎。抽查了19個省(區、市)74家企業生產的74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4%,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3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外緣尺寸(斷面寬、外直徑)、強度性能、脫圈性能、耐久性能、高速性能、磨耗標志高度等7個項目。經檢驗,共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外緣尺寸項目不合格。
(十一)摩托車輪胎。抽查了10個省(市)56家企業生產的56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獲得強制性認證證書企業數量的50%。產品不合格檢出率為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8.9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摩托車輪胎產品的外緣尺寸(斷面寬、外直徑)、強度性能、耐久性能、高速性能、磨耗標志高度等6個項目。上次摩托車輪胎抽查中發現的強度性能、耐久性能和外緣尺寸等不合格項目,在本次抽查中均未檢出不合格。
(十二)三相異步電動機。抽查了15個省(市)90家企業生產的9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8.9%,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旋轉方向、接線盒及接線裝置、接地、引線防護、接線端子、定額試驗、熱試驗、接觸電流、絕緣電阻、介電強度試驗、機械強度試驗、振動測定、噪聲測定及效率等14個項目。經檢驗,共有17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旋轉方向、接地、引線防護、定額試驗、熱試驗、振動的測定、噪聲的測定和效率測定等項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產區浙江、江蘇和河北分別抽查了18批次、15批次和14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22.2%、33.3%和21.4%。
(十三)小型斷路器。抽查了14個省(市)150家企業生產的15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4.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5個百分點。本次重點抽查檢驗了小型斷路器的運行短路能力、溫升試驗及功耗測量、脫扣特性、耐熱性、耐異常發熱和耐燃共5個項目。經檢驗,共有22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運行短路能力、脫扣特性、耐異常發熱和耐燃等項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產區浙江省的73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6.4%。
(十四)電力變壓器。抽查了10個省(市)30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3.3%,與上次抽查結果相比基本持平。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電力變壓器產品的繞組電阻測量、電壓比測量和聯結組標號檢定、短路阻抗和負載損耗測量、空載損耗和空載電流測量、外施耐壓試驗、感應耐壓試驗、溫升試驗、局部放電測量、雷電沖擊試驗等9個項目。經檢驗,共有10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溫升試驗和雷電沖擊試驗項目不合格。
(十五)復合外套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抽查了11個省(市)30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量約占全國避雷器產品生產企業總數的8%。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0.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7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工頻參考電壓試驗、直流參考電壓試驗、0.75倍直流參考電壓下泄漏電流試驗、密封試驗、標稱放電電流殘壓試驗、方波沖擊電流耐受試驗和大電流沖擊耐受試驗共7個檢驗項目。經檢驗,共有6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密封試驗、標稱放電電流殘壓試驗和大電流沖擊耐受試驗等項目不合格。抽查了集中產區浙江省的9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1.1%。本次抽查中,上海金玉樹避雷器制造有限公司違法拒絕接受監督抽查。
(十六)防爆開關。抽查了7個省(市)55家企業生產的55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9%,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4.2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產品的防爆標志、警告標志、接地連接件、抗沖擊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電纜夾緊試驗、引入裝置密封性能試驗、隔爆接合面參數、外殼耐壓試驗、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共有6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隔爆接合面參數、外殼耐壓試和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等項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產區山東省和浙江省,分別抽查了12批次和10批次,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8.4%和10.0%。
(十七)光伏并網逆變器。本次是對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首次開展的國家監督抽查,抽查了13個省(市)55家企業生產的55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5.5%。重點檢驗了產品的保護連接、額定輸入輸出、噪聲、轉換效率、諧波和波形畸變、功率因數、直流分量、過/欠壓保護(交流輸出側)、操作過電壓、固體絕緣的工頻耐受電壓等10個項目。經檢驗,共有14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額定輸入輸出、諧波和波形畸變、功率因數、直流分量和過/欠壓保護項目不合格,其中,過/欠壓保護是最主要的不合格項目。光伏并網逆變器生產企業主要集中在江浙滬、珠三角、京津冀及鄂豫皖四大地區,本次在集中產區江蘇和廣東,各抽查了13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15.4%和30.8%。
(十八)器具開關。抽查了3個省(市)40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2.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0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器具開關產品的防觸電保護、結構、機構、防潮、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耐久性、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固體絕緣、著火危險等8個項目。經檢驗,共有9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耐久性、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固體絕緣和著火危險項目不合格。從歷年國家監督抽查的不合格項目來看,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固體絕緣和耐久性等安全項目出現頻率較高。抽查了集中產區廣東省和浙江省,分別抽查22批次和15批次,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3.6%和33.3%。本次抽查中,浙江省溫州市的樂清市華奧電子有限公司違法拒絕接受監督抽查。
(十九)安全網。抽查了7個省(市)47家企業生產的47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安全網生產企業的19%。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4.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3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密目式安全立網的耐貫穿性能、耐沖擊性能、阻燃性能、斷裂強力×斷裂伸長、梯形法撕裂強力、開眼環扣強力等6個項目;安全平網的耐沖擊性能、筋繩斷裂強力、邊繩斷裂強力、網繩斷裂強力、系繩間距及長度、筋繩間距等6個項目進行檢驗。經檢驗,共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耐沖擊性能(密目網)、阻燃性能等項目不合格。耐沖擊性能(密目網)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網邊繩的強度不夠,阻燃性能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在生產時添加阻燃劑不足或攪拌不均勻。
(二十)機動車輛制動液。抽查了19個省(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2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運動粘度(-40℃、100℃)、平衡回流沸點、濕平衡回流沸點、pH值、腐蝕性、蒸發性能和橡膠適應性等7個項目。經檢驗,共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蒸發性能項目不合格。
(二十一)汽車安全帶。抽查了11個省(市)40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獲得強制性認證證書企業數量的6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7.5%,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7.5個百分點。本次重點檢查了產品的帶扣鎖強度、卷收器(車感、帶感2.0g、帶感0.8g[1.0g]、傾斜鎖止、卷收器強度、卷收力)、織帶(織帶寬度、織帶強度)、連接件和高度調節器、織帶燃燒特性等11個項目。經檢驗,共有3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帶感2.0g項目 、連接件和高度調節器、帶扣鎖強度和車感項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產區江蘇省的15批次,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3.3%。
(二十二)汽車內飾材料。抽查了7個省(市)40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2個百分點。本次抽查對汽車內飾材料產品的燃燒特性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40批次產品全部符合標準的規定。
(二十三)汽車用制動器襯片。抽查了12個省(市)120家企業生產的12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總數的3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9.2%,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0.8個百分點。本次抽查檢驗了產品的摩擦系數、磨損率、指定摩擦系數允許偏差、沖擊強度、剪切強度、熱膨脹率、壓縮應變(常溫、400℃)等7個項目。經檢驗,共有11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磨損率、指定摩擦系數允許偏差和熱膨脹率項目不合格。本次抽查在集中產區浙江、河北和山東分別抽查了25批次、18批次和18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8.0%、5.6%和16.7%。
(二十四)農業用尿素。抽查了13個省(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尿素企業總數的57%。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6%。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尿素產品的總氮、縮二脲、亞甲基二脲、水分、粒度、包裝標識等6個項目。經檢驗,共有3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縮二脲項目不合格。
(二十五)緩釋肥料。本次是對緩釋肥料產品首次開展的國家監督抽查,抽查了3個省(市)8家企業生產的8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緩釋肥料企業總數的6 %。重點檢驗了產品的總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鉀、總養分、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氯離子、緩釋養分量、緩釋養分28天的累積養分釋放率和包裝標識等10個項目。經檢驗,此次抽查8批次產品全部符合標準的規定。
(二十六)飼料粉碎機。抽查了7個省(市)49家企業生產的49批次產品,重點檢驗了飼料粉碎機產品的安全要求、生產率、噸料電耗、噪聲、軸承溫升、錘片(扁齒)質量差、錘片(扁齒)硬度和安全標志等8個項目,經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0,與上次抽查結果一致。
(二十七)鍘草機(青飼料切碎機)。抽查了8個省(市)47家企業生產的47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47%,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8%,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8.7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鍘草機(青飼料切碎機)的安全要求、動(定)刀片緊固件、動刀片質量差、動(定)刀片硬度、安全標志5個項目。經檢驗,共有6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安全要求、動刀片質量差、安全標志和動(定)刀片硬度項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產區遼寧的17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9.4%。
(二十八)潛水電泵。抽查了6個省(市)59家企業生產的59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內銷企業數的6.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2%,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1.5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過載保護、接地措施、絕緣電阻、電泵引出電纜、定子繞組耐電壓、效率、規定點流量與揚程、功率因數、定子溫升限值、電機內腔水(氣)壓試驗、安全標志等11個項目。經檢驗,共有6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電泵引出電纜、效率、規定點流量與揚程、定子溫升限值和電機內腔水(氣)壓試驗項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產區江蘇、浙江和河北,分別抽查了16批次、14批次和14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12.5%、0和14.3%。本次抽查中,山西省晉中市的山西晉江水泵制造有限公司違法拒絕接受監督抽查。
(二十九)玉米聯合收割機。抽查了4個省(市)24家企業生產的24批次產品,抽查企業約占全國企業總數的34.3%,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8.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1.7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產品的安全距離、運動部件、制動性能、發動機的起動和停機、后視鏡及喇叭、環境噪聲、耳位噪聲、滅火器、操縱機構、操作者工作臺、梯子、扶手、割臺固定機構、電氣設備與蓄電池、排氣口、剪切與擠壓部位、玉米摘穗臺、割臺傳動系分離機構、駕駛室緊急出口、座位、駕駛室內部空間尺寸、照明設備、密封性能、標志等23個項目。經檢驗,共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環境噪聲、耳位噪聲、梯子、扶手、割臺傳動系分離機構和座位等項目不合格。從檢驗項目合格率來看,耳位噪聲、割臺傳動系分離機構等項目合格率下降,發動機的起動和停機等項目合格率上升,其余項目與上次抽查結果基本相同。本次抽查中,山東省的山東勇馬重工有限公司違法拒絕接受監督抽查。
(三十)實木地板。抽查了4個省(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批次產品,重點對實木地板產品的含水率、漆膜表面耐磨、漆膜附著力和漆膜硬度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此次抽查80批次產品全部符合標準的規定,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個百分點。
(三十一)建筑用夾層玻璃。抽查了16個省(市)150家企業生產的15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4%,建筑用夾層玻璃是首次按照新標準開展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產品的厚度偏差、耐熱性、耐濕性、耐輻照性、落球沖擊剝離性能、霰彈袋沖擊性能等6個項目。經檢驗,共有36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耐熱性、耐濕性、耐輻照性和厚度偏差項目不合格。耐熱性、耐濕性、耐輻照性屬于建筑用夾層玻璃的極重要質量項目。本次抽查在集中產區江蘇和浙江,分別抽查了24批次和2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33.3%和10.0%。
(三十二)溶劑型木器涂料。抽查了15個省(市)120家企業生產的120批次產品,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12.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5%,與上次抽查相比基本持平。重點檢驗了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總和,甲醇含量,鹵代烴含量,游離二異氰酸酯(TDI、HDI)含量總和,可溶性重金屬含量,干燥時間、鉛筆硬度(擦傷)、附著力、耐干熱性、耐水性、耐堿性、耐醇性、耐磨性、耐黃變性、遮蓋力、雙擺硬度、回粘性、彎曲試驗、劃格試驗等21個項目。經檢驗,共有3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甲苯、二甲苯、乙苯總和、耐黃變性等項目不合格。
(三十三)地坪涂裝材料。抽查了10個省(市)57家企業生產的57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9.5%,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8.8%,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8.5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產品的附著力、硬度、耐沖擊性、耐磨性、拉伸粘結強度(標準條件、浸水后)、粘結強度、耐化學性(耐堿性、耐酸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質量濃度、游離甲醛質量分數、苯質量分數、甲苯、二甲苯的總和質量分數、可溶性重金屬質量分數(鉛、鎘、鉻、汞)等17個項目。經檢驗,共有5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游離甲醛質量分數、可溶性重金屬質量分數(鉛)、可溶性重金屬質量分數(鉻)、耐磨性和耐化學性(耐酸性)等項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產區江蘇和廣東,分別抽查了15批次和11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0和9.1%。
(三十四)汽車傳動帶。抽查了11個省(市)40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占全國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數的67%,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0%,與上次抽查結果基本持平。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產品的汽車傳動帶的尺寸(中心距極限偏差、中心距變化量、露出高度)、拉伸性能(拉伸強度、參考力伸長率)、耐高溫性能、耐低溫性能等7個項目;汽車多楔帶產品的尺寸(有效長度極限偏差)、拉伸性能(拉伸強度、參考力伸長率)、耐低溫性能等4個項目;汽車同步帶產品的尺寸(節線長極限偏差)、帶背硬度、拉伸強度、齒體剪切強度、包布粘合強度、芯繩粘合強度、耐高溫性能(帶背硬度變化、包布粘合強度)、耐低溫性能、耐油性(帶背硬度變化、齒體剪切強)、耐水性(拉伸強度、包布粘合強度、芯繩粘合強度)、耐臭氧性能等15個項目。經檢驗,共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汽車同步帶尺寸、汽車多楔帶尺寸等項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產區浙江,抽查了21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4.8%。
(三十五)簇絨地毯。抽查了8個省(市)29家企業生產的29批次產品,抽查的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數的67%,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4.5%,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23.7個百分點。對比近兩次國家監督抽查結果,簇絨地毯產品質量水平波動較大。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產品的燃燒性能(臨界熱輻射通量、燃燒長度)、外觀保持性(六足)、背襯剝離強力、耐光色牢度:氙弧、毯面纖維類型及含量、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苯乙烯、4-苯基環己烯、甲醛等10個項目。經檢驗,共有10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燃燒性能-臨界熱輻射通量、外觀保持性(六足)、背襯剝離強力、耐光色牢度(氙弧)、毯面纖維類型及含量、4-苯基環己烯等項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產區江蘇和山東分別抽查了9批次和7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44.4%和14.3%。本次抽查中,廣東省肇慶市的肇慶廣惠地毯化纖制造有限公司違法拒絕接受監督抽查。
(三十六)船用救生衣。抽查了12個省(市)47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3%。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產品的外觀及屬具、耐高低溫性能、浮力及浮力損失、耐燃燒、強度、浸水性能(復正、靜平衡、穩性)、包布拉斷強度、縛帶拉斷強度和縫線拉斷強度共11個項目。經檢驗,共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外觀及屬具和浮力及浮力損失項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產區江蘇抽查了40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5%。
(三十七)永磁直流電動機。抽查了11個省(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的2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0%,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3.3個百分點。本次抽查重點檢驗了產品的軸向間隙、空載轉速、起動電壓、額定電流、額定轉矩、額定轉速、效率、噪聲、引出線或接線端強度、絕緣介電強度、絕緣電阻、匝間絕緣、過轉矩、低溫、高溫、濕熱、振動、沖擊/跌落等18個項目。經檢驗,共有3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絕緣電阻、軸向間隙、額定電流和噪聲項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產區江蘇、浙江和廣東,分別抽查了25批次、18批次和6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4.0%、0和16.7%。
三、跟蹤抽查分析
本次抽查的產品中,近5年已連續跟蹤抽查3次以上的產品共有22種,占抽查產品類別總數的59.5%。本次對239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業進行了跟蹤抽查,發現有50家企業由于已不再生產同類產品或已停產停業等原因未抽到樣品,實際抽樣檢驗189家企業的產品,164家企業的產品本次抽查合格,有24家企業連續兩次產品質量抽查不合格(詳見附件2)。
四、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對于本次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生產企業,特別是拒絕監督抽查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對抽查中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應依法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按照有關規定監督銷毀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
(二)針對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質量問題,如運動服裝及針織泳裝的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電力變壓器的溫升試驗項目不合格,三相異步電動機的效率測定項目不合格,小型斷路器的運行短路能力項目不合格,建筑用夾層玻璃的耐熱性項目不合格,消防應急燈具的接地保護項目不合格,光伏并網逆變器的過/欠壓保護項目不合格,旅行箱包的振蕩沖擊性能項目不合格,鍘草機的動(定)刀片硬度項目不合格,玉米聯合收割機的耳位噪聲項目不合格等,要加大對生產企業的后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
(三)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共同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切實維護產品質量安全。
附件:1. 2015年床上用品等37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
2. 近3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名單
3. 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企業名單
(抄送單位無附件)
質檢總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