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批,共抽查了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四川等6個省、直轄市96家企業生產的96批次童鞋產品。包括布面童膠鞋、兒童皮鞋、兒童旅游鞋、兒童皮涼鞋4個品種。
本次抽查依據GB 30585-2014《兒童鞋安全技術規范》、GB 25036-2010《布面童膠鞋》、GB/T 22756-2008《皮涼鞋》、GB/T 15107-2013《旅游鞋》、QB/T 1002-2005《皮鞋》、QB/T 2880-2007 《兒童皮鞋》、QB/T 4331-2012《兒童旅游鞋》、QB/T 4546-2013《兒童皮涼鞋》等標準的要求,對童鞋產品的鞋內外露出的釘尖、可觸及的銳利邊緣、可觸及的銳利尖端、鞋內斷針/斷針檢測、可拆卸的附件/可拆卸或經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小附件、小附件抗拉強力、勾心標志、勾心長度下限值、勾心縱向剛度、勾心硬度、勾心彎曲性能、有效跟高、六價鉻、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游離甲醛、重金屬總量/可萃取的重金屬(鉛、砷、鎘)、富馬酸二甲酯、N-亞硝基胺、鄰苯二甲酸酯、耐磨性能、剝離強度、外底硬度/鞋跟硬度、襯里和內墊摩擦色牢度/或鞋里和內底摩擦色牢度、鞋跟結合力、幫帶拉出強度、幫帶拔出力、外底厚度、外底拉伸強度、外底拉斷伸長率、圍條與鞋幫粘附強度、pH值、含氯酚(四氯苯酚、五氯苯酚)等3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1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耐磨性能、可拆卸或經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后脫落的小附件、小附件抗拉強力、勾心標志、勾心長度下限值、勾心縱向剛度、重金屬總含量(鉛)、鄰苯二甲酸酯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