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和《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局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對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床上用品、木制家具、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細木工板、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冷軋帶肋鋼筋、復混肥料、電力電纜、橡套電纜、架空絕緣電纜、鉛酸蓄電池、鋁合金建筑型材等14種產品質量開展了全國聯動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予以公布。
一、兒童及嬰幼兒服裝
本次抽查了廣州、深圳、佛山、惠州、東莞、中山、珠海、汕頭、江門、順德等10個地市(區)120家企業生產的120批次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產品。經檢驗,17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4.2%。
本次抽查依據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相關推薦性產品標準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產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濕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重金屬、鄰苯二甲酸酯、附件抗拉強力、繩帶要求、縫紉強力、纖維含量、可萃取重金屬含量等1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17批次,涉及到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產品的纖維含量、pH值、耐濕摩擦色牢度、附件抗拉強力、繩帶要求、縫紉強力等6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二、床上用品
本次抽查了廣州、深圳、佛山、東莞、惠州、中山、珠海、江門、順德等9個地市(區)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床上用品產品。經檢驗,8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3.3%。
本次抽查依據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 18383—2007《絮用纖維制品通用技術要求》、相關推薦性產品標準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床上用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纖維含量、絮用纖維原料要求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8批次,涉及到床上用品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纖維含量等3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三、木制家具
本次抽查了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順德等11個地市(區)120家企業生產的120批次木制家具產品。經檢驗,3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25.8%。
本次抽查依據GB/T 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 18584-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木制家具的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學性能、甲醛釋放量、重金屬含量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31批次,涉及到木制家具的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漆膜耐液性、漆膜耐磨性)、力學性能((柜類)推拉構件強度、桌面垂直沖擊試驗)、甲醛釋放量等4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四、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
本次抽查了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韶關、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茂名、肇慶、潮州、揭陽、順德等15個地市(區)100家企業生產的100批次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產品。經檢驗,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0%。
本次抽查依據GB/T 9756—2009《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GB 18582—2008《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總和,游離甲醛,可溶性重金屬,低溫穩定性,對比率,耐堿性,耐洗刷性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1批次,涉及到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產品的耐洗刷性等1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五、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
本次抽查了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等5個地市8家企業生產的8批次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產品。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T 18102—2007《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和GB 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產品的含水率、吸水厚度膨脹率、表面膠合強度、內結合強度、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腐蝕、甲醛釋放量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六、細木工板
本次抽查了廣州、佛山、韶關、河源、惠州、東莞、江門、肇慶、清遠等9個地市25家企業生產的25批次細木工板產品。經檢驗,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4.0%。
本次抽檢依據GB/T 5849—2006《細木工板》、GB 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細木地板產品的含水率、膠合強度、表面膠合強度、橫向靜曲強度、甲醛釋放量等共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1批次,涉及到細木工板產品的甲醛釋放量等1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七、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
本次抽查了廣州、深圳、汕頭、佛山、東莞、中山、江門、肇慶、清遠、揭陽、順德等11個地市(區)30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產品。經檢驗,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3.3%。
本次抽查依據GB/T 18742.2—2002《冷熱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統 第2部分:管材》、GB/T 17219—1998《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的平均外徑、壁厚偏差、縱向回縮率、簡支梁沖擊強度、靜液壓試驗(20℃×1h)、靜液壓試驗(95℃×22h)、靜液壓試驗(95℃×165h)、衛生性能(鉛、鎘、高錳酸鉀消耗量)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4批次,涉及到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產品的平均外徑、壁厚偏差、靜液壓試驗(95℃×165h)等3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八、冷軋帶肋鋼筋
本次抽查了深圳、汕頭、佛山、中山、江門等5個地市(區)8家企業生產的8批次冷軋帶肋鋼筋產品。經檢驗,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25.0%。
本次抽查依據GB 13788—2008《冷軋帶肋鋼筋》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冷軋帶肋鋼筋產品的力學性能、工藝性能、尺寸、重量偏差、表面牌號標志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2批次,涉及到冷軋帶肋鋼筋產品的力學性能、尺寸等2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九、復混肥料
本次抽查了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東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等21個地市(區)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復混肥料產品。經檢驗,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6.7%,剔除僅標識不合格產品2批次,實物質量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3.3%。
本次抽查依據GB 15063—2009《復混肥料(復合肥料)》、GB 21633—2008《摻混肥料(BB肥)》、GB 18877—2009《有機—無機復混肥料》、GB 18382—2002《肥料標識 內容和要求》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復混肥料產品的總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鉀、總養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比、粒度、氯離子、有機質、酸堿度、蛔蟲死亡率、糞大腸菌群、鉛、鎘、砷、鉻、汞、包裝標識等1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4批次,涉及到復混肥料產品的粒度、包裝標識等2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十、電力電纜
本次抽查了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韶關、梅州、惠州、東莞、中山、江門、湛江、清遠、揭陽、順德等15個地市(區)70家企業生產的電力電纜產品70批次。經檢驗,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5.7%。
本次抽查依據GB/T 12706.1—2008《額定電壓1kV(Um=1.2kV)到35kV(Um=40.5kV)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 第1部分:額定電壓1kV(Um=1.2kV)和3kV(Um=3.6kV)電纜》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電力電纜產品的絕緣平均厚度、絕緣最薄處厚度、護套最薄處厚度、導體電阻(20℃)、導體最高溫度下絕緣電阻常數、4h電壓試驗、絕緣老化前抗張強度、絕緣老化后抗張強度、絕緣老化前斷裂伸長率、絕緣老化后斷裂伸長率、絕緣老化前后抗張強度變化率、絕緣老化前后斷裂伸長率變化率、PVC絕緣熱沖擊、XLPE絕緣熱延伸試驗、XLPE絕緣收縮試驗、護套老化前抗張強度、護套老化后抗張強度、護套老化前斷裂伸長率、護套老化后斷裂伸長率、護套老化前后抗張強度變化率、護套老化前后斷裂伸長率變化率、ST2型PVC護套空氣烘箱中失重試驗、PVC護套熱沖擊試驗、單根垂直燃燒試驗等2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4批次,涉及電力電纜產品的護套老化前抗張強度、XLPE絕緣收縮試驗等2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十一、橡套電纜
本次抽查了廣州、佛山、東莞、中山、揭陽、惠州、順德等7個地市(區)20家生產企業的20批次橡套電纜產品,經檢驗,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20.0%。
本次抽查依據GB/T 5013.3—2008《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第3部分:耐熱硅橡膠絕緣電纜》、GB/T 5013.4—2008《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 第4部分:軟線和軟電纜》、GB/T 5013.6—2008 《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 第6部分:電焊機電纜》、JB/T 8735.2—2011《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軟線和軟電纜第2部分:通用橡套軟電纜》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橡套電纜產品的導體電阻(20℃)、成品電纜電壓試驗、絕緣線芯電壓試驗、絕緣平均厚度、絕緣最薄處厚度、護套平均厚度、護套最薄處厚度、絕緣老化前抗張強度、絕緣老化前斷裂伸長率、絕緣空氣烘箱老化后抗張強度、絕緣空氣烘箱老化后斷裂伸長率、絕緣空氣烘箱老化后抗張強度變化率、絕緣空氣烘箱老化后斷裂伸長率變化率、護套老化前抗張強度、護套老化前斷裂伸長率、護套空氣烘箱老化后斷裂伸長率、護套空氣烘箱老化后抗張強度變化率、護套空氣烘箱老化后斷裂伸長率變化率、絕緣空氣彈老化后抗張強度變化率、絕緣空氣彈老化后斷裂伸長率變化率、護套浸油后老化后抗張強度變化率、護套浸油后老化后斷裂伸長率變化率、耐臭氧試驗、曲撓試驗、絕緣熱延伸試驗、護套熱延伸試驗試驗等2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4批次,涉及橡套電纜產品的導體電阻(20℃)、護套平均厚度、護套最薄處厚度、絕緣老化前抗張強度、絕緣空氣烘箱老化后抗張強度、絕緣空氣烘箱老化后斷裂伸長率、護套老化前抗張強度等7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十二、架空絕緣電纜
本次抽查了廣州、珠海、佛山、梅州、惠州、東莞、清遠、揭陽等8個地市15家企業生產的15批次架空絕緣電纜產品。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T 12527—2008 《額定電壓1kV及以下架空絕緣電纜》、GB/T 14049—2008 《額定電壓10kV架空絕緣電纜》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架空絕緣電纜產品的絕緣平均厚度、絕緣最薄處厚度、導體電阻(20℃)、絕緣電阻(90℃)、成品電纜電壓試驗、4h電壓試驗、絕緣老化前抗張強度、絕緣老化后抗張強度、絕緣老化前斷裂伸長率、絕緣老化后斷裂伸長率、絕緣老化前后抗張強度變化率、絕緣老化前后斷裂伸長率變化率、絕緣熱延伸試驗、絕緣收縮試驗、絕緣粘附力(滑脫)試驗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十三、鉛酸蓄電池
本次抽查了廣州、深圳、佛山、韶關、梅州、惠州、江門、清遠等8個地市20家企業生產的20批次鉛酸蓄電池產品。經檢驗,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5.0%。
本次抽查依據GB/T 5008.1—2013《起動用鉛酸蓄電池 第1部分:技術條件和試驗方法》、GB/T 22199—2008《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鉛酸蓄電池產品的儲備容量、-18℃低溫起動能力、耐振動性能、干式荷電(或濕式荷電)蓄電池起動能力、電解液保持能力、氣密性、2hr容量、大電流放電特性、充電接受能力、過放電、-15℃低溫容量、開閉閥壓力、安全性、耐振動能力、電解液保持能力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1批次,涉及到鉛酸蓄電池的儲備容量、-18℃低溫起動能力等2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十四、鋁合金建筑型材
本次抽查了廣州、深圳、佛山、韶關、惠州、中山、江門、肇慶、清遠、云浮、順德等11個地市(區)100家企業生產的100批次鋁合金建筑型材產品。經檢驗,10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0.0%。
本次抽查依據GB 5237.1—2008《鋁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GB 5237.2—2008《鋁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陽極氧化型材》、GB 5237.3—2008《鋁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電泳涂漆型材》、GB 5237.4—2008《鉬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粉末噴涂型材》、GB 5237.5—2008《鋁合金建筑型材 第5部分:氟碳漆噴涂型材》、GB 5237.6—2012《鋁合金建筑型材 第6部分:隔熱型材》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鋁合金建筑型材產品的化學成分,力學性能,壁厚尺寸,氧化膜、復合膜、涂層性能,隔熱型材復合性能5大類的Si、Fe、Cu、Mn、Mg、Cr、Zn、Ti、抗拉強度Rm、規定非比例延伸強度Rp0.2、斷后伸長率A50mm、最小公稱壁厚、壁厚偏差、氧化膜局部膜厚、氧化膜平均膜厚、氧化膜封孔質量、漆膜局部膜厚、復合膜局部膜厚、漆膜硬度、漆膜干附著性、漆膜濕附著性、耐堿性、涂層最小局部厚度、涂層干附著性、涂層濕附著性、涂層沸水附著性、涂層壓痕硬度、涂層平均膜厚、涂層硬度、縱向抗剪特征值(室溫)等3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10批次,涉及到鋁合金建筑型材產品的化學成分(Fe)、氧化膜局部膜厚、氧化膜平均膜厚、漆膜局部膜厚、復合膜局部膜厚、最小公稱壁厚、壁厚偏差、耐堿性等8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我局已責成相關地級以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包括深圳市、順德區市場監管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本次全國聯動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進行處理。
特此公告。
附件:1.2016年廣東省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
2.2016年廣東省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