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29號
質檢總局關于清遠雞地理標志保護產品
質量技術要求有關內容變更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清遠雞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質量技術要求組織的修訂及形成的修訂報告,質檢總局發布的《關于批準對紅崖子花生、清遠雞、乳源彩石、橫山羊肉、耀州瓷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2010年第95號)有關內容發生變更,現將變更內容公告如下:
一、將“附件2:清遠雞質量技術要求”“(三)飼養技術”中的“2. 中大雞飼養管理(43天至上市)”修改為:
“(1)飼養模式為放養,飼養密度不大于3只/平方米。
(2)根據養戶實際需要適時佩戴腳環。
(3)根據育雛斷喙的效果確定重復斷喙,一般在90日齡前要重復斷喙1至2次。”
二、將“附件2:清遠雞質量技術要求”中的“(四)商品雞追溯體系”修改為:
“1. 所有的商品雞均需佩戴腳環,腳環上刻有編碼,編碼應包括以下內容:
(1)父母代種雞場編碼。
(2)引苗月份。
(3)父母代種雞場出苗批次。
2. 養殖戶在引苗時父母代種雞場需提供不多于雞苗總數量的腳環。
3. 父母代種雞場每售出一批種苗需同時將相應的腳環進行編碼。
4. 父母代種雞場的種苗需來自國家認定的麻雞保種單位或麻雞育種單位。保(育)種單位供應父母代種雞場的種苗地時間和數量應記錄歸檔。”
二、將“附件2:清遠雞質量技術要求”中的“(五)質量特色”修改為:
“1. 感官特色:
(1)母雞:楔:體型呈楔形,前軀緊湊,后軀圓大;細:頭細、腳細;麻身:指背羽主要有黃麻、褐麻、棕麻三種顏色。
(2)公雞:體質結實,結構勻稱,腳黃,四趾,無蹠羽。頭大小適中,單冠直立,顏色鮮紅,有5至6個冠齒。肉髯和耳葉鮮紅,虹彩橙黃,無胡須,喙黃,頸部長短適中。頸部梳羽及背部蓑羽為金黃色,胸部羽毛、腹部羽毛、尾羽及主翼羽黑色,肩部、鞍部羽毛棗紅色,皮黃。性情活潑,精神充沛,叫聲宏亮。
(3)去勢公雞(閹雞):體質結實,結構勻稱,腳黃,四趾,無蹠羽。頭大小適中,雞冠收縮變小,色冠暗紅。肉髯和耳葉暗紅,虹彩橙黃,無胡須,喙黃,頸部長短適中。頸部梳羽及背部蓑羽為金黃色,胸部羽毛、腹部羽毛、尾羽及主翼羽黑色,肩部、鞍部羽毛棗紅色,皮黃。
2. 理化指標: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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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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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天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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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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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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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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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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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勢公雞(閹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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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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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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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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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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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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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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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勢公雞(閹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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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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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肌粗蛋白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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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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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肌游離氨基酸總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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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30m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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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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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4.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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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及其他質量技術要求:產品安全及其他質量技術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質檢總局
2013年9月24日 |